省物价局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
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苏价费[2010]30号
各市、县物价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各出版单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教材管理规定,现将我省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我省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详见附件。部分全年使用并已经核价的教材及高中教材价格仍按苏价费〔2009〕270号文件执行。
二、各地要加强对学校选用教材的监管,严禁使用《江苏省2010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苏教基〔2009〕27号)以外的教材。
附件:江苏省2010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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