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受近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省和市县都采取了许多应对措施,其中包括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以此维护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这些政策的出台,影响了一部分群体的利益,特别是给一些“以费养人”单位带来了更大压力和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在带给经济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增加了人们逐利行为,同时也给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带来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三难现象”演变新的难点
1、价格违法检查难。
一是价格违法和乱收费的手段智能化。一些单位和企业通过高科技手段和复杂的收费系统,采用各种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和逃避检查。比如电力、电讯行业,还有一些超市等都有较为完备的收费系统软件,会计处理也采取了电算化,其交易记录、收费记录有的可以更改,给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尤其是像电讯行业这样信息化程度高的部门,即使有举报人的举报,但因其专业技术性强,价格监督检查取证较为困难。
二是违法收费的处理手段日益隐蔽。价格违法行为呈现出形式的多样化、行为的复杂化和手段的隐蔽化,被查单位的反检查意识也越来越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检查的难度。有的甚至采取收费不开发票、不设帐,给检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这些花样翻新的反检查手段给检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是被单位态度发生变化。随着费改税的深入,以及大量的收费项目被取消,加上总体上收费行为的逐步规范,或者说隐蔽,一些被查单位与价格部门的工作往来减少,价格部门对他们的影响也在减小。因此,一些单位希望价格部门能多栽花,就是多给收费政策;少栽刺,就是少检查处罚。因此,对价格检查不是太配合。
2、价格检查处罚难。
一是转移收费主体。有的单位把自身职能范围内的业务转给下属单位或其主管的协会、中介组织办理,凭借其职权变相强制收费,而在查处时则只能定性为事主自愿交费,不能处罚。
二是抵制、抗拒、拖延处罚。虽然价格违法单位勉强接受了检查,但对检查出来的材料不予签字认定,或者采取拖延的办法来抗拒接受处罚,有的甚至利用政府领导或其主管部门给检查机关予以施压,以逃避处罚。
三是地方财政体制障碍。有些违规收入列入了财政预算,收费主体虽然是被查单位,但实际上牵扯到相关政府部门,涉及财政保障运转,对财务不足的地方,这块收入缺口是很大的。比如说,择校费,按规定主要是用来进行学校建设的,但实际上却被作为财政拨付,维护学校正常运转的预算,导致违反“三限”政策查处难。
3、价格检查收缴难。被检查单位虽然承认了价格违法的错误事实,但在执行处罚收缴违法所得的时候又陷入了困境,这些单位或以其经营亏损无力缴纳,或以单位经费困难等理由拖欠罚没款,以求不了了之。比如,当前的民营医院普遍经营困难,但是又存在违规行为,收缴就十分困难。
(二)“三不到位”困绕工作创新
一是认识不到位,以监管代替服务。由于传统的检查工作理念是重监管,执法单位和被查单位是管与被管、查与被查关系,因而缺乏一种变管理为服务、变权力为责任的理念,习惯于提要求,疏于为其服务。
二是方法不到位,以处罚代替监管。由于现有财政体制和经费不足等原因,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不能彻底转变工作方法,往往比较注重处罚多少,而忽视对价格管理相对人价格行为的引导,甚至有放水养鱼的思想,导致违价行为的屡犯,不能完全达到纠偏引正、维护正常的价费秩序之目的。
三是力度不到位,以形式代替内容。由于诸多原因,在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中,宣传力度、监督力度、检查力度、处罚力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比较注重形式,忽视实际效果。
(三)“三不适应”制约工作效果
1、检查方式和手段的不适应。大量高科技知识和信息化管理,比如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的推广等。而目前,在我们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多数采取人工检查的执法方式,很多执法人员面对新情况,还是习惯于翻帐本、查原始资料,而对先进的自动化管理研究少,在工作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工作较为被动。
2、检查队伍和素质的不适应。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中缺少物价、法律、电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能较好地满足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3、职能弱化和价格矛盾复杂的不适应。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价格部门的职能被弱化,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现在价格都由市场决定,价格部门作用不大。同时,由于价格问题多数涉及的是深层次的利益分配问题,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比如教育、医疗等,仅凭价格部门一家之力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降低了价格部门的社会影响,对价格的调控,也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采取综合手段,价格部门调控能力有限,无形中削弱了价格部门的影响。近几年,全国性地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国家发改委也提出了要重点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因此,今后一段时期,要把价格公共服务作为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从政府定价层面讲,职能的确是弱化了,但从市场监管上来讲,工作强度和难度是增大了,必须要面对这个事实,并且自觉适应这个现实。
二、解决价格监督检查面临问题的对策
(一)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服务。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关口前移,在事前防范上多做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规意识;通过价格政策提醒和告诫,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通过加强社会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促进市场有序竞争;通过加强对经营行为的引导,促进价格行为的规范。同时,要更新观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服务与检查的关系,服务在前,检查处罚在后。要加强人性化执法意识,招呼打在前面。比如,大商场和校园超市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就是要逐家上门提醒,发宣传单、提醒函,书面明确告知整改时间,并且要进行回访,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罚;在整改期间,进行电话督促;在回访检查前,再提前一两天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这种不厌其烦的服务,商家基本都能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对极少数没有整改的,要实施处罚。通过前期大量工作,在处罚时,他也无话可话。
二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区别对待。对共性问题,要及时出台规范措施,比如针对校园超市价格问题,要及时与教育部门联合发出明码标价的通知,重在规范。比如对教育、医疗单位处罚问题上,各家都在观望,看别的单位处罚多少。这时,对首先接受处罚单位就要慎重,既不能轻,防止后面操作更难;又不能太重,让先接受处罚的人吃亏。对个性问题要针对具体情况,个别处理。如对物业管理收费,因为经营困难,要以退款为主;对自来水价格,要考虑政府在处置自来水厂时的政策行为,也要考虑乡镇水厂的生存状况,以规范为主,适当处罚。
三是和谐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价格监督检查,既要树立自信心,面对一些强势被查单位,也要不卑不亢,理直气壮开展检查,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强硬的要强硬。同时,也要克服以管理者自居,端正执法目的,向被查单位既要讲情理,也要讲法规,既要讲处罚,更要讲规范。强化服务意识,刚性执法,人性操作,不能让人留下检查就是为了收罚没款的看法。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效率
一是创新检查方法,认真调查取证。加强调查研究,提前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价格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的特点,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不仅要会正面查帐目,看凭证,还要善于逆向检查,善于从调查或检查与其有业务联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中发现问题,掌握证据,对财务不健全的经营者的违价行为以及无凭证手续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还要通过明查暗访、调查摸底等方式,广泛搜集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在内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全面开展检查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一些一时难以掌握证据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建立长期跟踪检查的方法,平时要关注该行业或者单位情况,收集其各种资料。
二是创新检查方式,整合检查资源。实行纵向联合检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在检查中注意采取下查一级、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检查方式,注重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实行横向联合办案制度,打破部门保护。在价格检查工作中注意加强与监察、纠风、财政、审计、工商、法院等执法部门协调,相互支持,联合办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三是争取媒体支持。对于检查影响较坏的案件、热点案件、重点案件要及时跟踪报道,该曝光的曝光,让民众了解真相,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形象
要建立一支业务精的执法队伍。重在全面提高检查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政策水平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改进价格监督检查的手段与方式,努力掌握现代化办公执法手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在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推动价格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