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价格监测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职能,深入服务科学发展和民生经济有了更大的拓展空间。近期,结合近年来价格形势的变化和新一年度工作的安排,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服务功能服务科学发展作了一些调研和思考。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活动必要性的三点认识
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管必须依赖准确可靠的价格监测数据。从价格层面看,目前约97%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形成,说明市场经济的特征更加明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信息瞬息万变,仅靠市场自身难以很好地解决一些突发的、公益性的问题,必须由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并提供社会公共物品,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实施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必须依靠充分的市场信息和对市场走势的正确判断。价格是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变化的先行信号。因此,价格监测在政府监测经济运行和市场变化工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是政府提高调控和监管效率的重要保障。《价格法》也明确规定:“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从八个方面进行细化和明确,这些都为开展价格监测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频繁波动的价格形势和走势迫切需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测数据的分析。近三年来,尤其是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市价格形势总体上呈现出走高、多变、倍受关注的特点,先从由猪肉等副食品价格逐步走高,到后来的粮食、建材、石油等能源产品价格不断飙升,一断时间石油、粮食、食用油等产品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压力较大。对此,我市加大监测品种,提高监测频率,主动跟踪市场,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调控建议,为领导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形势,主动应对波动的形势提供了准确参考,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部门及相关领导开展调控和监管活动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三是越是走低运行的价格形势越是需要价格监测保持清醒理性的预警和引导。前两年,由于价格水平步步走高,社会各界对价格关注度很高,市领导也多次就物价问题进行批示,并要求物价部门报送专题材料。在这种形势下,价格监测预警不自觉地自然要为党委政府服务,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从全国到全省乃至我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步回落,并在今年2月份出现下跌走势,社会对价格的关注度趋于平淡。这时的价格监测预工作则要主动增强警醒意识,更有必要在准确监测价格信息的同时,主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提前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价格水平失控。如,当前生猪价格一跌再跌,猪肉价格不断回落,如何把回落的价格走势放在生猪养殖产业链中来分析,引导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值得关注。只有这样,价格监测预警才能上到更高层次,在服务发展和民生中有作为。
二、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服务功能的四个方向性思考
一是监测市场价格变化,提出价格调控建议。这是价格监测最基本的功能。通过监测市场价格总水平及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跟踪了解相关商品的供需变化和主要原因,加强对价格形成因素、翘尾因素、新涨价因素、周边同等水平的比较等情况的分析,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提出运用价格杠杆实施调控的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
二是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据调查了解,很多市民对一些商品存在多种市场价格的状况,尤其是同品种同品牌商品价格差异较大感到不理解,在消费时甚至感到不放心。另外,分析市场上出现的一些通过散布虚假信息、哄抬物价而造成市场消费混乱现象,大多是因为群众对事实不了解,从而出现盲目跟风,引发混乱。因此,对市场价格信息进行适时适当地公布和披露,有利于增强市场价格的透明度,减少市场的盲目冲动,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市场价格干扰,从而有效地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三是突出价费政策监测,保障群众价费权益。每一项价费政策的出台,都会充分考虑经营者的运行成本、消费者的可承受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对一些特别困难群体还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价费政策执行是否合理,优惠政策是否能落实到位,这是价格管理部门必须跟踪调查了解的情况。作为业务管理,重点是对价费执行部门的行为进行督查。而社会对价费政策的反应以及价费政策对延伸行业的影响如何,价格监测就可以有更大视野和空间。因此,价格监测部门应积极拓展对价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并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群众的意见,及时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使价格部门制订的价费政策更趋科学合理,真正保障群众的价格权益。
四是储备价格信息资源,总结监测预警规律。从长期看,经济发展具有规律性,市场变化也往往呈现周期性的特点。只有通过广泛地储备信息资源,对一个较长时期监测数据的分析,才能够综合归避一些特殊年份对价格规律的干扰,正确分析价格变化趋势,确保监测预警信息的科学准确。所以,有些监测数据可能在采集的时候没有什么用处,但当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时,通过对储备价格信息的分析,来判断价格走势,就会显得很重要。据了解,法国主要农产品价格预警线的确定依据是近五年的基点时期的平均价格。
三、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服务效果的五条措施建议
一是重视监测信息服务,实施价格监管重点的调整。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立足充分竞争由市场的原则,适时放开价格管理的范围,同时把价格管理职能调整为价格引导职能。即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测调查机构,真正选聘高素质、善交际、热衷市场调查的人员,开展深入规范的市场调查,并通过有效的分析评估机制,形成相对科学合理的社会平均价格,并及时通过网络、媒体、专刊、手机、公开栏等渠道发布宣传到社会、到市场,引导市场价格的形成。同时,针对市场价格形成中的异常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从供需源头上提出有效的调控措施。
二是强化监测资源整合,夯实价格监测预警的阵地。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及时更新、调整、规范价格监测点管理的基础上,深化以价格监测点报告、市场巡查发现、部门联动评估、价格举报反映、舆情收集预测等各个渠道各个层面相结合的价格波动警情发现机制,细化监测预警、分析预测、技术保障等工作要求,努力提高价格监测警情存在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贴近科学发展需要,选准价格监测预警的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是第一要义,核心是以人为本。在选取价格监测的重点时,首先应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形势,开展监测预警活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居民生活消费品较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反过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随之变化。例如过去人们对电视的需求状况一定程度能够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但随着电视的普及,电视价格的变化对于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提升情况则不具代表性。由此推动上游的工商业产业结构有了很大调整,因此,有必要适应形势的变化,重新确定重点监测预警的品种,同时各地还应结合自身特色产业选取价格监测的品种,力求为产业发展提供准确的价格信息服务。其次是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加强节日市场的监测预警。每逢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一些食品、礼品、旅游等价格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继续将主要食品、客运、旅游等方面的价格列为重点监测预警内容,对于保证节日市场健康有序的价格秩序,积极服务于百姓生活所需很有必要。第三是坚持基础监测和重点预警相映证。在正常组织好常规品种价格监测的同时,密切关注价格变化异常商品,并进行重点跟踪调查监测,深入了解上下游产品的供需及价格状况,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对比分析,确保预警情况的准确可靠。
四是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监测预警助农民增收。科学发展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目前,一定程度地存在农民由于不了解市场信息而盲目种植盲目销售,出现增产不增收的情况。针对这一现状,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价格信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做法,采取建价费信息公示栏、编发涉农价费手册、发布主要农产品及农资价格信息等办法,努力畅通农民了解市场价格信息的渠道,应该说这些做法都受到农民的欢迎,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还需要农民对市场进行分析判断,他们的分析判断是非专业性的,依据的资源是有限的。而作为价格监测人员,掌握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进一步拓宽价格分析的视野和深度,提升价格预测预警的准度和水平,针对市场变化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农民生产销售提供可信的参考。
五是坚持部门系统联动,构建价格危机应急处理机制。目前已正在执行的价格监测预警办法,应对主体主要是价格部门,操作性和实际效果都不明显。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问题更多地表现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真正出现价格问题,并不是价格部门自身能够解决得了的。应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波动的实际和应急处理的可能,以政府名义,针对不同产品的特征,重新制订价格危机的确定标准,并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处理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中应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总体的应对处理程序。一旦价格危机出现,各政府相关部门就能够联合启动相应的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价格危机的局面,保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