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强化措施
努力探索价格监督检查新方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价格违法行为已由过去公开性、简单性演变为隐蔽性、复杂性,加之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价格法制意识淡薄,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更有其特殊性、艰巨性。一些单位和部门受利益驱动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在接受检查和被处罚上采取躲、滑、拖的方法,价格检查人员经常遇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检查难、处罚难、收缴更难一直是价检机构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苏北欠发达地区,“三难”问题表现更为突出。为了缓解“三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泗洪县物价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探索价格监督检查新途径、新方法,有力的震慑了价格违法行为,使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久拖不结的疑难案件也得到了解决,对加大查处力度起到了促进作用。其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价格监督检查机关的肯定。
一、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增强价格执法力
经济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慑于经济发展软环境“高压线”政策的严肃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怕亮黄牌,怕行风排名靠后,怕软建办(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督查。为此,我们抓住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的政治敏感时机,积极借助纪检、纠风部门职能作用,与县软建办、纠风办建立价格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两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清费治乱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疑难案件开展联合检查,按照各自职能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和党纪、政纪处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是联席会制度。我局积极沟通,主动协调与县软建办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联席会,每月30号定期召开联席会,会议内容为互通本月群众举报投诉办理情况,商定需要联合检查的疑难重点案件,反馈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行风评议情况,确定下月工作重点。并借此机会开展联谊活动,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取得支持,确保价格监督检查联动机制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二是联合检查制度。由于我县软建办是经济发展软环境和行风建设综合管理部门,软建办和纠风办两办合一,人员来自于县纪委,代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履行经济发展软环境和行风建设综合管理职能,因此软建办据有任何部门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威慑性和特殊性。我们巧借外力,一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疑难案件提请软建办派人参加联合检查,增强威慑力;二是积极配合软建办开展联合检查。治理乱收费也是软建办一项职责,软建办受理查处乱收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时,需要物价局政策定性支持,只要涉及乱收费案件时,软建办就要求物价局派人参加联合检查,增强了物价部门的权威性,扩大了物价部门的影响。目前已发展到软建办开展机关效能、行风评比、午间饮酒、公车私驾等明查暗访活动也从我局抽人参加,我们是派人、派车、携带摄像机,积极参与。仅去年以来软建办派人参加我局组织的联合检查达45人次,物价局派人参加软建办组织的联合检查达68人次。三是沟通协调机制。双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各自职能明确分工,对联合查处的案件,物价局负责实施行政处罚,软建办负责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处理决定下达前注重听取征求对方意见,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及时提请软建办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如:我局与县软建办、纠风办联合查处县城某学校乱收费案件中,由于该校为了逃避物价部门检查,在年级组私设小金库,违规收取补课费,为了震慑此类行为,警示教育其他学校,保护学生权益,在与软建办沟通协调后,作出将多收款10万余元全额清退学生,并对该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进一步增强了价格检查执法力度,对价格检查工作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二、积极运用公告制度,震慑价格违法行为
宿迁地区是医疗卫生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县。一些老板抱着改制私立医院、学校拥有优惠政策和特权的思想,无视价格法律、法规,我行我素,对价格检查不屑一顾,检查不配合、处罚决定不履行。为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处罚决定落实到位,我局认真研究对策,用足用好价格法规,大力推行《价格违法行为公告制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合力和强大攻势,动员全社会力量,营造舆论监督的高压态势,让价格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遏制了拒不接受处罚现象的发生。如:2007年9月,人民来信反映某乡镇卫生院有乱收费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态度恶劣,到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为此我局决定对此行为采取在收费场所张贴公告和县电视台播放公告的方式,公布其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其恶劣行为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强烈指责,住院病人纷纷要求转院,该院门诊量急剧下降,当事人不得不正视自已行为,改正错误做法,并主动到我局接受处罚,缴纳罚没款。有效的工作方式震慑了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价格执法的严肃性。
三、设立价格举报信息采集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为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着力打造“12358”服务平台,我局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农本调查人员大都是农村村、组干部或农技人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农民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熟悉农村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的特点,将县内4个农本调查点增设为价格举报信息采集点,采取每周电话了解,每月上门座谈的形式采集涉农价费信息,信息采集点人员也可直接拨打12358电话或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手机反映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苗头、隐患和问题,做到价格违法行为早发现,快处理,速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如:年初,重岗乡价格举报信息采集点反映:“该村农民反映购买财政补贴农机时,县农机部门向购机农户收取200元办证培训费,问农户是否应该交纳?”接信息点反映后,经查阅相关政策依据,此项收费属违规收费,我局及时要求采集点人员通知购机农户拒交此项收费,并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责令收费单位将已收取的4户办证培训费退还农户,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由于信息快捷,干预处理及时,一起性质严重的涉农收费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自年初设立价格举报信息采集点以来,已收到采集点上报反映信息26条,从信息采集资料中发现并查处纠正了4起涉农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了事态的扩大化,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表扬。既做好了事前监督,又预防和减少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有效遏制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价格举报案件,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效率,及时化解突发价格矛盾和纠纷,我们制定了《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规定》,对涉及民生的突发性价格举报案件,且证据容易灭失,必须现场取证的,接举报后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对快速反应时间作出明确要求,乡镇两小时内、城区半小时内抵达现场,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检查证,抵达现场后应认真仔细进行调查取证,并形成笔录和影像资料,执法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分局保持联系,报告动态。对涉嫌价格违法、但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征得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同意后可进行现场协调处理,现场协调处理的案件,执法人员应在两日内将材料整理归档,交举报中心办公室存档,对不属于协调处理范围的按立案程序办理,做到快受理、快查处、快办结。快速反应机制实施以来,已在处理因出租车、农公班车票价等13起现场举报案件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总结出被处罚单位有“四怕”、“四不怕”:不怕硬办、怕“软办”(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办公室);不怕法纪、怕党纪;不怕强治、怕人治;不怕罚款、怕退款。因此在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特殊时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缓解“三难”问题,仅靠过去单一的强制执行手段,难以尽如人意。因此,辅之以联动制、公告制、信息采集制、快速反应制是当前行之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县探索的新方法还处于尝试发展阶段,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不足,不断创新,积极探索,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