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价格部门针对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这一特殊的形势,围绕“以调控稳价格、以服务促发展、以监管惠民生”的工作主线,强化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确保价格平稳和社会稳定。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完成预期调控目标。
【亮点一】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净化投资价费环境。为全力打造全省及淮海经济区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的收费“政策洼地”。营造“三最四低”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各类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建市以来,该局全面开展大规模收费全面清理十多次。由于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和收费公示起步早,力度大,措施实,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和公开化的轨道。目前,我市涉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大幅削减,在淮海经济区28个地级市中实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收费总额最小的目标。2008年,该局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再清理。目前,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62项,其中涉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为47项,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收费清理政策公示长效机制。
【亮点二】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规范价格行为。2008年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主副食品、食用油、抗震救灾物资及相关原材料、成品油、原料奶、奶粉及相关产品、以及节日和奥运市场等8次大规模市场巡查,切实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该局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价格、邮政电信资费等7项价格监督专项检查,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费等专项检查。2008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22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金额约1562万元。
【亮点三】加强监测预警,引导市场价格预期。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增加监测网点覆盖,全市设立各类价格监测点82个,密切监测粮食、钢材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前瞻性分析,编印《宿迁价格监测》简报38期,上报调研报告13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健全价格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动,科学引导市场价格预期,并为价格调控提供依据。
【亮点四】畅通价格举报热线投诉渠道,化解价格矛盾。该局建立和完善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的接待、登记、处理、回复等各项制度,配备专门录音电话,实现了24小时举报电话受理,并畅通了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多元化举报渠道,实现省市县三级价格举报联网。2008年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307件,同比下降37.1%,其中办结率98.05%,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架起倾听群众呼声和化解群众价格矛盾的桥梁,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为民服务形象,并在2008年度荣获了省、市“巾帼文明岗”双文明荣誉称号。
【亮点五】推进热点价费监管,促进民生价格和谐。一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一费制”政策,确保“免收项目一个不缺”。2008年全市免收学杂费1.8亿元,免收服务性收费0.9亿元。同时抓好高中教育的“三严”收费政策,严格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审核。二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医疗服务价格“阳光工程”,强化医疗服务项目等级价格审核和浮动价格备案,努力减轻患者负担、减少医患双方矛盾。三是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制订出台《宿迁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转变价格管理模式,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采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自主定价等价格管理形式,严控商品房利润率。切实加强对政策性保障住房的价格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严格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