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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机构改革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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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克让同志主持。会议分别传达了《宿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上,季局长要求大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为配合做好此次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宿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结合价格工作的实际,季局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抓责任。在思想上,各处室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我市机构改革动员会议精神,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够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行动上,要把机构改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成立市物价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构改革具体事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推进落实。

二是细化方案抓落实。要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处室、各单位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尽快理顺关系,保证上下衔接,形成自身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做好与市编办的协调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上下衔接抓协调。要加强对县区价格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的协调沟通,促进县区机构改革稳妥推进,确保市县工作有序,人心不散。

四是大干当前抓作风。切实把推进机构改革和做好当前价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根据《2010年全市价格工作意见》,细化各处室、各单位近期工作要点,强化月度工作例会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日常考勤,看好门、尽好责,做好事,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为领导科学决策尽职尽责

 

 

 

 

 

【来源】:办公室
【作者】:皮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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