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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正式核定市钟吾初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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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符合“四独立”要求改制学校名单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市物价局正式核定了民办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收费标准。
据了解,此前市钟吾初中执行的是市物价局2007年制定的试行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期满后,市钟吾初中2008年向市物价局提交了核定正式标准的申请。市物价局考虑当年经济和居民收入增幅趋缓以及物价指数等综合因素,决定2008年暂不予调整,学费标准仍按2007年标准执行,待2009年再予核定正式标准。
近期,市物价局受理了市钟吾初中关于正式核定收费标准的建议,经初审后依法进入成本监审程序。经成本监审, 市物价局拟订了市钟吾初中学费标准初步方案,并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合理补偿教育成本,兼顾学生家长承受能力,衔接周边地区收费水平的原则,结合试行期间的成本收支情况,市物价局正式核定了市钟吾初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从2009年秋季初一新生入学起执行。此前在校的学生学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仍然维持2007年每生每学期150元标准不变。

 

 

 

 

【来源】: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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