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老年康复护理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普通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宿价费【2009】47号
宿迁市老年康复护理院:
你院《关于医疗服务等级价格和床位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5]213号)精神,现对你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普通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鉴于你院是康复护理院,现批准你院按省规定苏北一类医院基准价格执行。并可按省文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价格浮动,报市价格、卫生部门备案。
二、普通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通过对你院普通病房床位设施设备等条件的现场调查审核,现核定你院普通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普通病房内加床的,病房内所有病床降低40%收费或重新申报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
三、其他病房床位收费按《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一年。请你院接文后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相关手续,并做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收费结算清单制度、城市低保对象的收费减免及收费公示工作。
此复。
附件:宿迁市老年康复护理院普通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宿迁市老年康复护理院普通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
(西楼一病区)
计费单位: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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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号 |
病房床位号 |
核定床位等级 |
核定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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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病房 |
1-4床 |
3等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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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病房 |
5-6床 |
1等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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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病房 |
7-8床 |
1等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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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病房 |
9-12床 |
3等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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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病房 |
13-17床 |
4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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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号病房 |
18-21床 |
3等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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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病房 |
22-26床 |
4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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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病房 |
27-30床 |
3等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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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病房 |
31-34床 |
3等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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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号病房 |
35-36床 |
1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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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号病房 |
37-38床 |
1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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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号病房 |
39-40床 |
1等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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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号病房 |
41-42床 |
1等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