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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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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摘要)
 
宿迁市物价局党组
(2009年6月16日)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局党组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主要根源,深入研究科学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现将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价格调控,努力控制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针对近年我市价格总水平波动明显的情况,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政策提醒、加强价格宣传引导,狠抓工作落实。近年我市CPI涨幅均低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
    (二)控减涉企价格和收费,全力创造“低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投资环境,服务工业突破。一是通过涉企收费动态管理,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开展大规模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共12次,二是积极争取优惠电价政策,控减企业成本。“十五”期间,我市累计享受优惠电价补助7655万元。06年-08年8月享受电价补贴近2亿元,切实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扶持了企业发展。
    (三)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服务生态宿迁建设。一是对淘汰类、限制类的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二是落实差别水价政策。扩大不同水源及各类用水之间水资源费和用水价格的差距。三是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价格管理力度,确保足额征收、规范使用。四是积极出台垃圾处理费标准,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四)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服务诚信宿迁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认定活动,全市共有A级价格信用单位58家,AA级价格信用单位24家,AAA级价格信用单位5家。通过工作实践,促进了我市和谐价费环境建设,有力地维护了“诚信宿迁”的品牌。
    (五)加强涉农价费监管,全面深化“三农”价格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一是为农村稳定提供政策保障。狠抓涉农收费的清理整顿,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等一系列惠农价格政策。二是为农业增效保驾护航。制定和落实扶持农资生产、保障农资供应、稳定农资价格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为农民增收提供服务。开展强农富民价格服务工程,及时发布价格信息,落实各项价费政策。
    (六)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化解民生价格难题,促进和谐发展。一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努力解决“上学贵”问题。二是积极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医疗服务价格“阳光工程”,努力解决“看病贵”问题。三是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的明码标价行为,实行商品住房价格“一价清”制度,强化对房价外违规收费的监管,努力解决“住房贵”问题。四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加大价格秩序整顿力度,规范价费秩序,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七)强化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夯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学习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建设“创新型”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团结协作能力,增强大局意识,建设“团队型”干部队伍。三是强化拒腐防变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干部队伍。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全市价格系统连续两次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行业”。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创新和科学发展的意识还不强。价格管理使用老办法、老措施,凭老经验,改革创新和谋划发展做的还不够。
    二是发挥价格公共服务职能不够。价格调控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得不够,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科学发展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入基层调研不多,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不够,对好的做法经验没有及时发现和总结提炼,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群众生活的价格政策措施。
    四是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依法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做得不够,价格环境有待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善。价格法制工作机构尚未理顺,工作队伍亟待扩充,人员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价格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尚未充分体现出来。
    五是加强机关建设、整合工作合力做得不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的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狠抓规章制度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关系,亟待进一步整合、理顺;调优配强干部队伍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以上问题的产生,主观原因主要有:
    一是学习不够,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刻。钻研深层次理论少,科学发展的理论功底不够深厚,没有很好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价格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思想不够解放、视野不够开阔、创新不够有力。
    二是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习惯凭经验工作,习惯用单纯的行政手段解决价格问题,习惯于“按规定办”、“按惯例办”,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勇气。
    三是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还不够强。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认识、研究、解决价格问题不够自觉;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对工作的整体把握还不够到位,统筹开展各项工作还比较欠缺。
    四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存在重业务轻学习、重经验轻创新、重眼前轻长远等问题。在思想建设和党性锻炼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现象。
    三、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牢科学发展思想基础。跳出“就物价抓物价”的框子,确立“大物价”工作理念,认真查找和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处理好满足既有成绩与不断超越自我的关系、稳定价格水平与疏导价格矛盾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与推动改革创新的关系,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价格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价格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创新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创新、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二是创新价格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价格听证、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专家咨询、集体审价、集体审案、价格政策跟踪评估等制度。三是创新价格调控机制。以把价格总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为目标实施价格调控,不断完善调控手段,建立、健全防止周期性价格变动的机制体制。四是创新价格监管机制。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手段,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管网络。
    (三)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通过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搞好宏观调控和微观价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强化宏观调控手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环境;三是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支撑。一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定好规则、当好裁判,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运用价格杠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区域吸引力。加强收费动态管理,继续保持“双低”价费环境。三是提高价格监督能力,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确保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得到落实,着力解决价格热点问题,集中整治价格违法行为。四是扩大价格服务范围,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五)进一步强化民生价格监管,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促进和谐发展。一是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以改制为名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二是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认真落实药品降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等级差价政策。三是完善房价管理政策。坚持涉房收费“一价清”制度和成本认证制度,搞好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核定。
    (六)进一步创新价格管理方式,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一是强化资源环境保护与保障民生基本生活相结合的原则。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同时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的承受能力,保持社会稳定。二是改进水价管理方式。坚持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运用价格杠杆建立起综合水价调控机制,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三是强化污染物减排的价格约束机制,逐步理顺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七)进一步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确保各项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规范整顿农村建房收费,对农民建房收费进行清理、审核,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三是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进万家活动,科学引导农民种值、养殖结构,避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价格服务和管理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一是健全价格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定调价委员会、听证代表和价格决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二是规范定调价行为,推行“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建设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解决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权力公开问题。整合人力资源,重视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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